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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診時間
備註: 請於各時段結束前半小時報到
復健時間
備註: 請於各時段結束前40分鐘報到
注意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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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日門診時間如有異動,以現場公告為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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門診須於報到時間內完成報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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復健療程請攜帶健保卡,並穿著寬鬆衣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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依照健保署規定,每次門診所安排之復健療程為6次,於看診當日起30天內有效,超過效期需要重新掛號,若要更改療程內容,亦須重新掛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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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次與第6次復健治療,每次需繳交健保部分負擔50元,並攜帶健保卡至掛號櫃台過卡繳費後,即可至至治療區報到進行復健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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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已完成6次復健治療,或已超過有限期限30天,或要更改療程內容,皆須重新掛號,醫師會再次評估您的病況調整復健處方,並重新享有6次復健治療。貼心叮嚀,未達到最佳治療效果,建議每天連續治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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